【105-05-10新聞稿】請問康議長:「議會養肥貓」如何讓人民有感?
【105-05-10新聞稿】
請問康議長:「議會養肥貓」如何讓人民有感?
上個(4)月8日,高雄市議會議長康裕成在新會期的開幕式表示:「期許議會持續改革並讓市民有感,以贏得市民的信賴…」語氣一派誠懇,令人期待。但如果檢視近來市議會的作為,卻讓我們對康議長的改革誠意,打上一個大大的問號!
去(104)年11月3日,本會即針對105年市府及市議會的總預算召開記者會;當時就已指出:「高雄市議員人數與新北市一樣多(皆為66席),但預算規模卻高出1.99億(高雄市8.69億,新北市6.7億)」。後來,經過輿論一再抨擊,105年議會總預算終於刪減8700萬;但刪減後的預算規模(7.82億元),卻仍較新北市議會(6.7億元)多出1.12億元。
■議會冗員過多?
經過本會分析,問題出在:高雄市議會的「職員工編制」規模過大!(見表1)高雄市議會人員含職員(公務員)、職工、駐衞警編制共計164人,規模之大,居六都之首!其中,駐衛警編制誇張到37人,高雄市不但高於其他五都,比第2名的桃園市多出24人,更是新北市(7人)的整整5倍。高雄市議員有這麼尊貴,需要這麼多的駐衛警嗎?
表1、105年度六都議會人員編制比較表
單位:人
人員
六都
|
職員
|
職工
|
駐衞警
|
合計
|
新北市
|
77
|
14
|
7
|
98
|
台北市
|
94
|
46
|
7
|
147
|
桃園市
|
51
|
12
|
13
|
76
|
台中市
|
72
|
20
|
10
|
102
|
台南市
|
66
|
15
|
8
|
89
|
高雄市
|
92
|
35
|
37
|
164
|
以一名服務15年的駐衛警(薪俸比照公務員)來估算,政府一年要支付薪俸約65萬元;多30名駐衛警,市政府一年就要多支付2千萬。
此外,高雄市議會職員工人數也偏高。與新北市議會相比,高雄市議會職員多了14人,職工多了21人。以目前高雄市議會92位職員中,屬於簡任公務員共27人,平均年薪170萬;屬於薦任公務員共39人,平均年薪106萬;屬於委任公務員共26人,平均年薪77萬;至於35位職工,平均年薪則為60萬。若高雄市議會能刪減這多出來的人員(14位職員,21位職工),一年至少可以替市政府再節省3千萬元。
我們知道,市議會每年二個會期,共開會140天;若扣除星期假日,真正開會更僅有100天。而據本會訪問議員得知,議會開會期間,不但市府會派市警局的警察擔任警衛,甚至真正協助議員準備問政內容,也是市府各局處派出的「議會聯絡人」,議會編制人員執行的工作反而不多。果真如此,市議會還有必要編這麼多人員嗎?
事實上,以我們的鄰國日本來說,人口1354萬人的東京市,議會的職員工也才155人(比高雄市議會的164人還少);而比高雄市人口還多出近100萬的橫濱市(372萬人),其議會的職員工更只有54人。為什麼我們的議會需要這麼多職員工?這些人事費花的可都是人民的納稅錢啊!
康議長曾解釋:高雄市議會的員工編制這麼多,是因為當初縣市合併,縣市二個議會整併的結果。但經過本會調查,縣市合併5年來,高雄市議會職員工(合駐衛警)離退人數共34人,但5年後的今天,議會的員工編制並沒有因此減少啊?(見表2)
表2、高雄市議會歷年「退離人數」統計表
年度
|
100~105
編制員額
|
100
|
101
|
102
|
103
|
104
|
105
|
離退
小計
|
職員
|
92
|
3
|
3
|
3
|
6
|
6
|
4
|
25
|
職工
|
35
|
1
|
3
|
2
|
6
|
|||
駐衛警
|
37
|
1
|
1
|
1
|
3
|
|||
合計
|
164
|
3
|
4
|
4
|
7
|
10
|
6
|
34
|
■六問康議長?
一、縣市合併5年來,高雄市議會職員工明明已離退34人,但比起5年前,編制似乎並沒有減少,可見仍有補進。請問康議長:補進的34人,有幾人是上屆許崑源議長任內補進?又有幾人是在本屆康裕成議長的任內補進?
二、請問康議長:高雄市議會職員工(尢其是駐衛警)真的有需要這麼多人嗎?為什麼?
三、據瞭解,高雄市議會駐衛警的薪資福利比照公務員,而駐衛警並非真正警察,不需要警察資格;請問康議長:應徵高雄市議會的駐衛警需要什麼條件?
四、本會自去(104)年底,即聯絡議長室,表達「求見康議長、討論預算編列」的意向,但都被一再敷衍;今(105)年4月1日,本會正式發文高雄市議會(附件1),要求說明預算及員額偏高的問題,但迄今未得任何回應。請問康議長,為什麼您要閃躲?您在怕什麼?
五、上週五(5月6日),市議員蕭永達,以民政委員會召集人的身份,要求高雄市議會祕書長陳順利及人事室彭主任列席議會備詢,說明議會員額編制情況;結果,二位行政主管竟悍然拒絕。請問康議長,這是您指示的嗎?您認為,高雄市議會行政部門的人事費,每年花費公帑1億8千多萬,不用接受議會監督嗎?
六、本會主張:議長應比照市長,每個會期皆應率部門主管到議會作施政報告並備質詢。請問康議長,您願意在您的任內實現,以展現改革的決心嗎?
以上六個問題,請康議長公開回應,好讓「市民有感,以贏得市民的信賴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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